【周紀二】 起昭赤若,盡上章困敦,凡四十八年。
顯王元年(癸丑,公元前三六八年)
齊伐魏,取觀津。
趙侵齊,取長城。
顯王三年(乙卯,公元前三六六年)
魏、韓會於宅。
秦敗魏師、韓師於。
顯王四年(丙辰,公元前三六五年)
魏伐宋。
顯王五年(丁巳,公元前三六四年)
秦獻公敗三晉之師於石門,斬首六萬。王賜以黼黻之服。
顯王七年(己未,前三六二年)
魏敗韓師、趙師於澮。秦、魏戰於樑,魏師敗績;獲魏公孫痤。
衛聲公薨,子侯速立。
燕桓公薨,子文公立。
秦獻公薨,子孝公立。孝公生二十一年矣。是時河、山以東強國六,淮、泗之間小國十餘,楚、魏與秦接界。魏築長城,自鄭濱以北有上郡;楚自漢中,南有、黔中;皆以夷翟遇秦,擯斥之,不得與中國之會盟。於是孝公發憤,佈德修政,以強秦。
顯王八年(庚申,公元前三六一年)
孝公令國中曰:“昔我穆公,自岐、雍之間修德行武,東平晉,以河爲界,西霸戎翟,廣地千里,天子致伯,諸侯畢賀,爲後世開業甚。會往者厲、躁、簡公、出子之不寧,國家憂,未遑外事。三晉攻奪我先君河西地,醜莫大焉。獻公即位,鎮邊境,徙治櫟,且東伐,復穆公之故地,修穆公之政令。寡人思念先君之意,常痛於心。賓客羣臣有能出奇計強秦者,吾且尊,與之分土。”於是衛公孫鞅聞是令下,乃西秦。公孫鞅者,衛之庶孫也,好刑名之學。事魏相公叔痤,痤知其賢,未及進。會病,魏惠王往問之曰:“公叔病如有不可諱,將奈社稷何?”公叔曰:“痤之中庶子衛鞅,年雖,有奇才,願君舉國而聽之!”王嘿然。公叔曰:“君即不聽用鞅,必殺之,無令出境。”王許諾而去。公叔召鞅謝曰:“吾先君而後臣,故先爲君謀,後以告子。子必速行矣!”鞅曰:“君不能用子之言任臣,又安能用子之言殺臣乎?”卒不去。王出,謂左右曰:“公叔病甚,悲乎!令寡人以國聽衛鞅也,既又勸寡人殺之,豈不悖哉!”衛鞅既至秦,因嬖臣景監以求見孝公,說以富國強兵之。公大悅,與議國事。
顯王十年(壬戌,公元前三五九年)
衛鞅變法,秦人不悅。衛鞅言於秦孝公曰:“夫民不可與慮始,而可與樂。論至德者不和於俗,大功者不謀於衆。是以聖人茍可以強國,不法其故。”甘龍曰:“不然。緣法而治者,吏習而民安之。”衛鞅曰:“常人安於故俗,學者溺於所聞,以此兩者,居守法可也,非所與論於法之外也。智者作法,愚者制焉;賢者更禮,不肖者拘焉。”公曰:“善。”以衛鞅爲左庶長,卒定變法之令。令民爲什伍而相收司、連坐,告者與斬敵首同賞,不告者與降敵同罰。有軍功者,各以率上爵。爲私鬥者,各以輕重被刑大小-力本業,耕織致粟帛多者,復其。事末利及怠而貧者,舉以爲收孥。宗室非有軍功論,不得爲屬籍。明尊卑爵秩等級,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服。有功者顯榮,無功者雖富無所芬華。令既未布,恐民之不信,乃立三丈之木於國都市南門,募民有能徙置北門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復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輒予五十金。乃下令。令行期年,秦民之國都言新令之不便者以千數。於是太子犯法。衛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師公孫賈。”明日,秦人皆趨令。行之十年,秦國道不拾,山無盜賊,民勇於公戰,怯於私鬥,鄉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來言令便。衛鞅曰:“此皆法之民也!”盡遷之於邊。其後民莫敢議令。
臣曰:夫信者,人君之大寶也。國保於民,民保於信。非信無以使民,非民無以守國。是故古之王者不欺四海,霸者不欺四鄰,善爲國者不欺其民,善爲家者不欺其親。不善者反之:欺其鄰國,欺其百姓,甚者欺其兄弟,欺其父子。上不信下,下不信上,上下離心,以至於敗。所利不能藥其所傷,所獲不能補其所亡,豈不哀哉!昔齊桓公不背曹沫之盟,晉文公不貪伐原之利,魏文侯不棄虞人之期,秦孝公不廢徙木之賞。此四君者,道非粹白,而商君尤稱刻薄,又戰攻之世,天下趨於詐力,猶且不敢忘信以畜其民,況爲四海治平之政者哉!
韓懿侯薨,子昭侯立。
顯王十一年(癸亥,公元前三五八年)
秦敗韓師於西山。
顯王十二年(甲子,公元前三五七年)
魏、韓會於。
顯王十三年(乙丑,公元前三五六年)
趙、燕會於阿。
趙、齊、宋會於平陸。
顯王十四年(丙寅,公元前三五五年)
齊威王、魏惠王會田於郊。惠王曰:“齊亦有寶乎?”威王曰:“無有。”惠王曰:“寡人國雖小,尚有徑寸之珠,照車前後各十二乘者十枚。豈以齊大國而無寶乎?”威王曰:“寡人之所以爲寶者與王異。吾臣有檀子者,使守南城,則楚人不敢爲寇,泗上十二諸侯皆來朝;吾臣有盼子者,使守高唐,則趙人不敢東漁於河;吾吏有黔夫者,使守徐州,則燕人祭北門,趙人祭西門,徙而從者七千餘家;吾臣有種首者,使備盜賊,則道不拾。此四臣者,將照千里,豈特十二乘哉!”惠王有慚。
秦孝公、魏惠王會於杜平。魯共公薨,子康公立。
顯王十五年(丁卯,公元前三五四年)
秦敗魏師於元裡,斬首七千級,取樑。
魏惠王伐趙,圍邯鄲。楚王使景舍救趙。
顯王十六年(戊辰,公元前三五三年)
齊威王使田忌救趙。初,孫臏與龐涓俱學兵法。龐涓仕魏爲將軍,自以能不及孫臏,乃召之。至,則以法斷其兩足而黥之,使終廢棄。齊使者至魏,孫臏以刑徒見,說齊使者。齊使者竊載與之齊。田忌善而客待之,進於威王。威王問兵法,遂以爲師。於是威王謀救趙,以孫臏爲將,辭以刑餘之人不可。乃以田忌爲將而孫子爲師,居輜車中,坐爲計謀。
田忌引兵之趙。孫子曰:“夫解雜紛糾者不控拳,救鬥者不搏。批搗虛,形格勢,則自爲解耳。今樑、趙相攻,輕兵銳卒必竭於外,老弱疲於。子不若引兵疾走魏都,據其街路,衝其方虛,彼必釋趙以自救。是我一舉解趙之圍而收弊於魏也。”田忌從之。十月,邯鄲降魏。魏師還,與齊戰於桂陵,魏師大敗。
韓伐東周,取陵觀、廩丘。
楚昭奚恤爲相。江乙言於楚王曰:“人有其狗者,狗嘗溺井,其鄰人見,言之,狗當門而噬之。今昭奚恤常惡臣之見,亦猶是也。且人有好揚人之善者,王曰:‘此君子也,’近之;好揚人之惡者,王曰:‘此小人也,’遠之。然則且有子弒其父、臣弒其主者,而王終己不知也。何者?以王好聞人之而惡聞人之惡也。”王曰:“善!寡人願兩聞之。”
顯王十七年(己巳,公元前三五二年)
秦大良造衛鞅伐魏。
諸侯圍魏襄陵。
顯王十八年(庚午,公元前三五一年)
秦衛鞅圍魏固,降之。
魏人歸趙邯鄲,與趙盟漳水上。
韓昭侯以申不害爲相。申不害者,鄭之賤臣也,學黃、老、刑名,以幹昭侯。昭侯用爲相,修政教,外應諸侯,十五年,終申子之,國治兵強。申子嘗請仕其從兄,昭侯不許,申子有怨。昭侯曰:“所爲學於子者,以治國也。今將聽子之謁而廢子之乎,已其行子之而廢子之請乎?子嘗教寡人修功勞,視次第;今有所私求,我將奚聽乎?”申子乃闢舍請罪曰:“君真其人也。”昭侯有弊-,命藏之。侍者曰:“君亦不仁者矣。不賜左右而藏之!”昭侯曰:“吾聞明主一-一笑,-有爲-,笑有爲笑。今-豈特-笑哉!吾必待有功者。”
顯王十九年(辛未,公元前三五零年)
秦商鞅築冀闕宮庭於咸,徙都之。令民父子、兄弟同室息者爲。並諸小鄉聚集爲一縣,縣置令、丞,凡三十一縣。廢井田,開阡陌,平鬥、桶、權、衡、丈、尺。
秦、魏遇於彤。
趙侯薨,公子-與太子爭立-敗,奔韓。
顯王二十一年(癸酉,公元前三四八年)
秦商鞅更爲賦稅法,行之。
顯王二十二年(甲戌,公元前三四七年)
趙公子範襲邯鄲,不勝而死。
顯王二十三年(乙亥,公元前三四六年)
齊殺其大夫牟。
魯康公薨,子景公偃立。
衛更貶號曰侯,服屬三晉。
顯王二十五年(丁丑,公元前三四四年)
諸侯會於京師。
顯王二十六年(戊寅,公元前三四三年)
王致伯於秦,諸侯皆賀秦。秦孝公使公子帥師會諸侯於逢澤以朝王。
顯王二十八年(庚辰,公元前三四一年)
魏龐涓伐韓。韓請救於齊。齊威王召大臣而謀曰:“蚤救孰與晚救?”侯曰:“不如勿救。”田忌曰:“弗救則韓且折而於魏,不如蚤救之。”孫臏曰:“夫韓、魏之兵未弊而救之,是吾代韓魏之兵,顧反聽命於韓也。且魏有破國之志,韓見亡,必東面而-於齊矣。吾因深結韓之親而晚承魏之弊,則可重利而得尊名也。”王曰:“善!”乃許韓使而遣之。韓因恃齊,五戰不勝,而東委國於齊。齊因起兵,使田忌、田嬰、田盼將之,孫子爲師,以救韓,直走魏都。龐涓聞之,去韓而歸。魏人大發兵,以太子申爲將,以齊師。孫子謂田忌曰:“彼三晉之兵素悍勇而輕齊,齊號爲怯。善戰者因其勢而利導之。《兵法》:‘百里而趣利者蹶上將,五十里而趣利者軍半至。’”乃使齊軍魏地爲十萬竈,明日爲五萬竈,又明日爲二萬竈。龐涓行三日,大喜曰:“我固知齊軍怯,吾地三日,士卒亡者過半矣!”乃棄其步軍,與其輕銳倍日並行逐之。孫子度其行,暮當至馬陵。馬陵道狹而旁多阻隘,可伏兵。乃斫大樹,白而書之曰:“龐涓死此樹下!”於是令齊師善者萬弩夾道而伏,期日暮見火舉而俱發。龐涓果夜到斫木下,見白書,以火燭之。讀未畢,萬弩俱發,魏師大相失。龐涓自知智窮兵敗,乃自剄,曰:“遂豎子之名!”齊因乘勝大破魏師,虜太子申。
侯鄒忌惡田忌,使人十金,卜於市,曰:“我,田忌之人也。我爲將三戰三勝,行大事,可乎?”卜者出,因使人執之。田忌不能自明,率其徒攻臨淄,求侯。不克,出奔楚。
顯王二十九年(辛巳,公元前三四零年)
衛鞅言於秦孝公曰:“秦之與魏,譬若人之有腹心之疾,非魏並秦,秦即並魏。何者?魏居嶺厄之西,都安邑,與秦界河,而獨擅山東之利。利則西侵秦,病則東收地。今以君之賢聖,國賴以盛;而魏往年大破於齊,諸侯畔之,可因此時伐魏。魏不支秦,必東徙。然後秦據河山之固,東鄉以制諸侯,此帝王之業也。”公從之,使衛鞅將兵伐魏。魏使公子-將而之。軍既相距,衛鞅公子-書曰:“吾始與公子歡,今俱爲兩國將,不忍相攻,可與公子面相見盟,樂飲而罷兵,以安秦、魏之民。”公子-以爲然,乃相與會。盟已,飲。而衛鞅伏甲士,襲虜公子-,因攻魏師,大破之。魏惠王恐,使使獻河西之地於秦以和。因去安邑,徙都大梁。乃嘆曰:“吾恨不用公叔之言!”
秦封衛鞅商於十五邑,號曰商君。
齊、趙伐魏。
楚宣王薨,子威王商立。
顯王三十一年(癸未,公元前三三八年)
秦孝公薨,子惠文王立,公子虔之徒告商君反,發吏捕之。商君亡之魏。魏人不,復之秦。商君乃與其徒之商於,發兵北擊鄭。秦人攻商君,殺之,車裂以徇,盡滅其家。
初,商君相秦,用法嚴酷,嘗臨渭淪囚,渭水盡赤,爲相十年,人多怨之。趙良見商君,商君問曰:“子觀我治秦,孰與五-大夫賢?”趙良曰:“千人之諾諾,不如一士之諤諤。僕請終燒正言而無誅,可乎?”商君曰“諾。”趙良曰:“五-大夫,荊之鄙人也,穆公舉之牛口之下,而加之百姓之上,秦國莫敢焉。相秦六七年而東伐鄭,三置晉君,一救荊禍。其爲相也,勞不坐乘,暑不張蓋。行於國中,不從車乘,不干戈。五-大夫死,秦國男流涕,子不歌謠,舂者不相杵。今君之見也,因嬖人景監以爲主;其從政也,凌轢公族,殘傷百姓。公子虔杜門不出已八年矣。君又殺祝歡而黥公孫賈。《詩》曰:‘得人者興,失人者崩。’此數者,非所以得人也。君之出也,後車載甲,多力而駢脅者爲驂乘,持矛而-戟者旁車而趨。此一不,君固不出。《書》曰:‘恃德者昌,恃力者亡。’此數者,非恃德也。君之危若朝,而尚貪商於之富,寵秦國之政,畜百姓之怨。秦王一旦捐賓客而不立朝,秦國之所以收君者豈其微哉!”商君弗從。居五月而難作。
顯王三十二年(甲申,公元前三三七年)
韓申不害卒。
顯王三十三年(乙酉,公元前三三六年)
宋太丘社亡。
鄒人孟軻見魏惠王。王曰:“叟,不遠千里而來,亦有以利吾國乎?”孟子曰:“君何必曰利,仁義而已矣!君曰何以利吾國,大夫曰何以利吾家,士庶人曰何以利吾,上下徵利而國危矣。未有仁而其親者也,未有義而後其君者也。”王曰:“善。”
初,孟子師子思,嘗問牧民之道何先。子思曰:“先利之。”孟子曰:“君子所以教民,亦仁義而已矣,何必利?”子思曰:“仁義固所以利之也。上不仁則下不得其所,上不義則下樂爲詐也。此爲不利大矣。故《易》曰:‘利者,義之和也。’又曰:‘利用安,以崇德也。’此皆利之大者也。”
阿基米德曾說過:“給我一個支點,我就可以撬動地球”。對穿越的張漢卿來說,給他一個機會,他就可以重塑新的世界。天生風流人稱少帥,中外美女如影而至。京津奉佳麗是賢內助,上海灘名媛願結同心,高傲如皇后貴族統統收下,美女間諜都要征服。看少帥如何帶領奉系,審時奪勢、文韜武略、恢復失地、振興中華,最終成功使日寇喪膽、歐美列強俯首、世界格局重新洗牌。本書雖然YY,但卻合情合理合乎歷史發展的進程;可能近乎天馬行空,卻不失歷史的厚重。一部民國紛爭史,締造一個偉人的傳奇。
沒落王侯世子徐子先重生於王朝末世,奮而自救,最終臨大位,成魏主。後世記,大魏之主的中興之世過程,記述其驚才艷艷,從容不迫,以蓋世之才,與群雄逐鹿,最終當淩絕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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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一句話,張大少爺確實是一位非常非常難得的好人,謙謙君子,絕對算得上大明朝的道德楷模!當然了,不遭人妒是庸才,張大少爺兼張大探花再是好人,總有一批心胸狹窄、心理變態、居心叵測、缺乏教養的宵小鼠輩對他是百般詆毀、萬般污衊——至少建奴們和包衣奴才們就沒一個能看張大少爺順眼的。為什麼呢?因為咱們的張大少爺活生生的毀了大清天朝入主中原!赤果果的毀了康乾盛世!惡狠狠的毀了被包衣奴才無比吹捧大清十二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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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漢末年,王莽篡位,天下大亂,有一布衣,拔劍亂世中。他運籌帷幄,輾轉征伐九萬裏,劍鋒所指,敢令八百諸侯。他東征西討,蕩平割據軍閥,克定天下。他以柔治天下,勵精圖治,天下英才,盡歸其麾下。他叫劉秀,東漢第一個皇帝。“這皇座,隻能我來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