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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你舉報無良中介,全判刑了?》 25 當庭起訴!律師變被告!

當庭起訴對方律師!

這種話但凡放在平時那都是非常不合理的。

可現在眾人聽到周銘的話都是無比的認可!

侮辱烈士!

絕對不可原諒!

“你算什麽東西?公審大廳是你家開的?”

“我是被告方的律師!你要起訴我也得問問眾法同不同意,審判長同不同意!”

“還蹲監獄?我看你這種秉遲早要蹲進去!”

海歸律師猛地起,指著周銘就是斥責了起來。

然而就在下一刻,審判長的話卻是讓他的心涼了半截。

“原告方周銘申請當庭起訴程序,請眾多法裁定是否允許,超半數認可,即可啟當庭起訴!”

話音剛落,四名法同時起道。

“同意!”

“允許起訴!”

“馬上啟當庭起訴程序!”

“附議當庭起訴程序!”

見此形,海歸律師瞬間覺整個人都不好了!

要不要這麽齊刷刷的同意啊?

不在多考慮一下的嗎?

當庭起訴對方律師,這種行為是兒戲嗎!

但他此時也不能開口,隻能將希寄於審判長。

隻盼著擁有一票否決權利的審判長能夠做出否決票。

到海歸律師期盼的目,審判長也是非常人化的敲下了木槌道:“我也同意!”

“霧城市公審大廳現啟當庭起訴程序,被告律師陳江,份由辯護律師轉為被告!”

“陳江,現在你可以為自己辯護了!”

轟!審判長的話在海歸律師的耳邊炸響。

他怎麽也想不到,自己竟然能在法庭上當庭轉變份!

辯護律師變被告人!

這簡直是業之恥辱!而且這次的法治直播可是全國範圍的播放!

今天這事傳出去了,日後他在國律師行業也沒法混了!

誰還敢找他打司?

同一時間,律師變被告的奇聞也是直接衝上了熱搜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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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從昨天開始就一直“清暴”行的公審會。

極大的網友們紛紛評價著這件事

【被告律師:沒想到吧,我替人辯護辯著辯著,馬上就能給自己辯護了,誰能有我強?】

【周銘這種行為讓我想起一個人,那就是律師行業的翹楚張三,據傳他是有想法把對方律師也送進去的,但一直沒有付諸行,今天周銘也算是開創了先河啊!】

【這海歸律師純純一個活該!侮辱烈士,老子實名申請重判!】

【實名申請重判加一!】

【就是說啊,這貨剛才辯護的時候,說的話也是一口一個國外怎麽怎麽好,國外好你還死回來幹什麽?還不是在國外混不下去了,想回國撈金?】

【各位,我也是律師,告訴大家一件事,這次網暴案,為九千多人辯護的律師費高達一百萬元,但我們國律師都不敢接,就這個冤種接了!】

這一次,網友們的評價出奇的一致,大家都認為這海歸律師就應該被重判!

烈士不可辱這句話不是說說而已!

“審判長,各位法,我剛才所說的話絕對沒有一侮辱烈士的想法,由於我剛回國的原因,國語還無法太過練的運用,所以才被大家給誤解了!”

“希大家可以原諒我的行為,我在此向各位道歉!”

言罷,海歸律師就是衝著審判臺和攝像機分別鞠躬道歉。

一個律師能說出自己語言不,才說錯了話。

真是為了自保徹底的不要臉了!

周銘看向被告席嗤笑道:“律師行業怎麽出了你這種敗類呢?”

“說得對!我為律師為同業有這種人而辱!”

說這話的,是之前那名猥瑣博主的律師,他義憤填膺的站起來附和著周銘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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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他就覺得海歸律師很晦氣。

沒想到現在這蠢貨作死把自己作了被告人了!

那現在被告席上,正常份的律師不就他一個人了?

周銘會不會想著把他也一鍋端了?

很有可能!

懷揣著這種想法,這名律師毅然決然的決定打不過就加!“審判長,各位法,我認為今天的案子涉及侮辱烈士子,事前不知的我才接下了這個案子!”

“可如今我知道了,我必須辭去被告律師這一職務!”

“並且我想申請加原告!重判這群網暴者!”

這一舉,屬實是把周銘給雷到了。

為此他還特地掃了一眼,那名律師前的工作證,石巷?

石巷律師確實很識相啊!

“這......辭去被告律師可以,但是你要加原告方不是我說了算的。”審判長一時也是有些語塞。

這一天天的,當庭起訴不說,還來個當庭辭職,還要當庭反叛!幹了幾十年的活,還沒周銘出現後的兩場公審會來得彩!

“周先生!淩士!請你們一定要允許我加原告行列,正好你們沒有律師,我可以為你們提供法律條款上的幫助!”石律師說這話的時候,直接走出了被告席來到了周銘的麵前。

不想跟這貨浪費時間的周銘也是無奈的點了點頭。33小說網

“可以!”

謝二位!給了我一個為正義辯護的權利!”石律師猛地一鞠躬,隨即就是飛速的跑到了原告席上坐下。

坐下的他長呼出一口氣,心無比的安寧。

或許這就是安全吧!

就此,被告席席位上隻有一名被告了......

待場麵回到正規,審判長又是開口了。

“原告周銘,請陳述你要起訴陳江的原因!”

聞言,周銘就是開口道:“律師陳江,先前為被告律師,罔顧自己是國人份不斷以國外標準來衡量國律法,此為崇洋外,在這種全國人民關注的公審會上,說出此番言論,存在惡意抹黑國家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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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據刑法第901條規定,侮辱烈士者六個月有期徒刑,在公開場合侮辱節嚴重者一年以上兩年以下尤其徒刑!”

“我認為該律師符合從重判罰的條件!”

審判長若有所思的點了點頭,隨即看向幾位法道:“各位有什麽看法?”

“原告說得很好,理應從重判罰!”

“被告陳江在被揭有胡言搪塞的行為,本質上沒有認識到自己侮辱烈士的錯誤,建議加刑!”

“附議!重判!”

“烈士不可辱,此等公開場合屬於節特別惡劣,建議酌提高判罰年限並罰金!”

海歸律師:真就都想判我啊!

。您提供大神風起重山的讓你舉報無良中介,全判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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