幣還給魏薇。
至於這枚金子,頓管家決定拿去給費利克斯。
希他不要介意上麵的牙印才好。
丟了更加值錢的金幣,鞋匠有些心疼,但十個銀幣已經很賺了,他很快收拾好心,帶著測量好的鞋碼和羊皮紙離開了。
而之後,魏薇又和裁師傅討論了一下要的服,此時歐洲的布料選擇麵很,綢之類的東方出產想都不要想,平民多穿亞麻蕁麻製造的麻布,貴族則是細麻布、羊織和各種皮,當然,他們也會穿棉布製作的服,隻是這個時候的棉花還被稱為羊樹的,產量很多,所以價格比羊織更昂貴。
魏薇從前就對羊過敏,一穿就覺得紮難,這個況似乎也傳到了現在的,所以排除了羊織,選了其他材質的布料做服
考慮到薩丁森此時的氣溫不高,城堡裏更是冷的嚇人,魏薇還需要添加一些較為厚實的服和鬥篷。
把這個問題丟給裁師傅去煩惱,隻要不是羊的其他都能接,隻有一點。
“我不想要這種大袖子。”指了指自己的手臂:“它們太礙事了。”
裁為難的告訴:“高貴的小姐,這是現在最流行的款式,如果改了它,你出席宴會的時候恐怕會被其他士嘲笑的。”
貴夫人們出席宴會時攀比的就是穿著,一位士如果穿的不符合流,一定會為大家嘲笑的目標。
魏薇沒覺得自己需要出席什麽宴會,但保險起見或許確實需要這麽一條子。
最後拍板道:“那就做一條符合流的,其他全部改小袖子的,款式也不要太複雜,什麽珠寶裝飾統統不要,蕾花邊可以有但不能太多差不多就是這樣了。”
裁離開時幾乎是苦著臉的,他覺得魏薇的要求完全不能讓他現出自己的手藝,而且不添加任何寶石的款式價格上也要比那些華麗的禮服便宜的多。
而花了一個下午的時間和裁鞋匠討論的魏薇也覺得很累,雖然以前也喜歡買買買,但那都是現的,看重什麽試一試就好,而且穿的簡單,不像現在這樣,量定製果然累人的很。
作者有話要說:十三世紀的服沒有後麵那麽華麗,樣式都比較普通儉樸,就是袖子特別長非常不方便,而且好像在這個時候是要包頭巾的,不過看資料圖裏也有沒包的,所以大概是沒有必須的規定吧,所以各種帽子還沒有流行起來。
本文的貨幣兌換率是按照當時法國和英國的兌換比例來的(雖然現在也一樣),再做了一些修改。
用英鎊表示就是:1英鎊(金幣)=20先令(銀幣)=240便士(銅幣)=960小銅幣,最後這個小銅幣是方便我計算添加的私設,需要添加的,比較方便我計算。
然後據找到的當時的價購買力的資料,把那時候的錢和現在的RMB對比的話,貨幣的價值差不多是這樣的:
1小銅幣=4元(RMB)
1便士(大銅幣)=12元
1先令(銀幣)=150元大致購買力
1英鎊(金幣)=3000元大致購買力
第15章
接下來的幾天裏,魏薇在適應城堡生活的同時,也在想著給自己找個安之地。
從兩個仆那兒知道,薩丁森郡境有三個城鎮,其中最近的鎮子坐馬車過去需要兩個小時,最遠的大概要走一天。
魏薇的兩個仆之中,琴就是來自最近的丁格爾鎮。
據琴說,丁格爾鎮上的人口大概在五千人左右,而這已經是整個薩丁森郡人口最多的城鎮了。
作為邊境郡,又因為與鄰國的土地隔山相基本不怎麽往來的薩丁森既不繁榮也不富裕,它就是一個是一個標準的不能再標準的伯爵領地。
總麵積為八萬六千英畝,所有領民加起來有一萬戶,大概三萬五千人左右,在薩丁森郡的貴族除了最大的威廉姆斯伯爵外,還有十位男爵,而男爵之下還有一百二十位擁有采邑的騎士。
所以擁有五千鎮民的丁格爾已經可以算的上一個大鎮。
從琴那兒聽說了丁格爾的一些況後,魏薇覺得自己或許可以選擇在丁格爾買一套房子住。
但作為外來者,魏薇首先得解決的是自己在薩丁森的居住權。
而要想得到薩丁森的居住權,自然找這裏的領主大人是最快也最方便的。
但在城堡的這幾日,除了剛來的兩頭外,魏薇就再沒見過費利克斯了,聽仆說,這位忙碌的伯爵大人是外出巡視領地去了。
無奈之下隻能找頓管家,詢問自己是否能在薩丁森郡購買住房和土地。
頓管家聽說要在薩丁森郡安家落戶,立刻表示這不是什麽問題。
“薩丁森郡的一切都由伯爵大人說了算,隻要他同意,你可以立刻為郡的一員。”
貴族特權可不是說笑的,領主對自己的領地做什麽都是可以的,魏薇也並不是其他領主的農戶或者奴隸,甚至是來自異國的貴族小姐,隻要費利克斯同意,可以立刻獲得薩丁森郡的居住權。
實際上西方的戶籍管理比東方寬鬆的多,除了農奴和奴隸不能隨意離開所屬領主的領地外,自由民完全可以據自己的意願隨意來去,各地的領主也很歡迎他們的到來,畢竟多一個人就是多一份稅收。
當然正常況下,自由民也是極會去其他地方的,畢竟他們都有自己的土地和房子,這些是帶不走的,同時隨意遷移還可能會使自己遭遇各種危險。
“您放心,我想爺是非常樂意您在此居住的。”
他想,不僅是伯爵大人會非常樂意魏薇留下來,恐怕城堡裏的其他人也是如此想的。
拜所賜,最近城堡廚房製作出的食變得越來越味,即使仆人們吃的比不上主人們,但廚師學會了新的烹飪方式,不僅用作黑麵包的帶著麥麩的麵做出來的麵條很味,其他食的味道也越來越好了。
不僅是吃人,魏薇的格在貴族小姐中絕對算得上是最平易近人的了,整個城堡上下就沒有不喜歡這位客人的。
就連怕生的多莉都會在用餐後邀請一起去花園散步呢。
聽到他這麽說,魏薇心裏有了底。
接著把自己想去丁格爾看看況的想法告訴了管家。
頓管家早就接到過費利克斯的命令,務必要滿足魏薇所有合理的要求,所以聽魏薇這麽說,他立刻就表示可以為安排馬車,隨時都可以出行。
於是魏薇在第二天一早就出發去了丁格爾,隨行的除了兩位仆外,還有車夫和一位騎士侍從,後者是頓管家特意派來保護他們的。
馬車裏,穿了一新做的束腰長袍,外麵披著鬥篷的魏薇被馬車顛的難,這裏的路況實在太糟糕,馬車也沒有任何防震措施,一路行來,的骨頭都快要散架了。
這讓魏薇不得不努力把注意力放到馬車外的風景上。
其實也沒有什麽風景可以看的,道路兩旁全部都是大片的土地,因為初春的關係,地理的莊稼還於剛剛栽種的初期狀態,土地上隻有稀疏的綠意。
魏薇注意到,和東方的方塊田不一樣,這裏的田地都是長條形的,並且劃分了區域,每一片區域裏都種著一樣的作。
的好眼力加上遊戲給予的種田知識告訴,這些土地上種著的是燕麥大麥和豆類。
但也有一些土地是完全空著什麽也沒種的。⊙⊙
回係統為解:【那是休耕的田地,目前西方采用的是三圃製,把耕地分為麵積大相等的休閑地、春播地、秋(冬)播地三個耕區,並且每塊地各種兩年就要休耕一年。】
【那不是太浪費了,這麽多的土地留著不用,每年得多收獲。】
【沒辦法,這似乎的西方人還不懂的田的技,如果不休耕,那些土地用久了失去力就廢了。】
【……看出來了。】魏薇麻木的看了眼路邊一大坨無人問津的牛糞。
大概是看一直看著外麵,潘妮興致的告訴,沿途走來,們所看到的所有土地都是屬於費利克斯的。
琴糾正:“實際上應該說整個薩丁森都是伯爵大人的,包括其他男爵和騎士的領地,而城堡附近的土地是伯爵大人的保有地,也是威廉姆斯家族的主要收來源。”
野心想為下任管家的琴一直有在努力提高自的學識,是城堡仆中有會識字的,同時對威廉姆斯家族的況也有著較為深的了解。
但魏薇對威廉姆斯家族到底有多財產並不敢興趣,轉而問起了琴,丁格爾的況。
雖然琴已經在城堡裏當了五年的仆,但和被家人已經斷絕了關係的潘妮不一樣,琴和家人的關係可以說很好,也是因為父母的關係,才有機會在城堡工作,所以每個月琴休假時都會回家探,自然對丁格爾很悉。
把自己知道的丁格爾告訴了魏薇,在琴的述說裏,丁格爾不僅是薩丁森郡最大的鎮,也是最的。
丁格爾的名字由來於鎮旁的丁格爾湖,那是個綠意環繞的麗湖泊,湖泊很大,水產資源也很富,所以在鎮上可以買到很不錯的魚。
而鎮上的治安很好,有許多商店,在琴看來是整個薩丁森郡最為繁華的地方了。
聽了介紹,魏薇不由對丁格爾有了些期待。
可惜最終還是失了。
在琴看來,丁格爾或許已經是最棒的了,但在魏薇看來,這裏真的不怎麽樣。
沿街的店麵狹小暗,毫無規劃的道路泥濘布滿髒汙,往來的鎮民毫不在意的踩過那些汙穢,魏薇更是看到有人從二樓的窗戶往一旁的小巷裏傾倒汙,整個鎮子猶如建立在垃圾堆之上。
這兒的味道簡直比城堡還要糟糕。
魏薇給自己做了許久的心理建設,才鼓起勇氣踏出了馬車,慶幸的是因為這時候的貴族士出門的時候被要求必須戴上麵紗包裹住頭發,也裹了,這時候正好可以勾起一角遮住臉麵,好歹能充當一下口罩的效果。
忍不住對係統吐槽:【如果這樣的地方就是整個薩丁森郡最好的城鎮了,那我不如考慮一下去其他地方。】
【相信我,其他地方也並不一定比這裏好。】
忙著給魏薇填充份的係統最近對整個西方的況都有了進一步的了解,在它看來,丁格爾的環境在整趨勢下,還是能算得上中等偏上的。
魏薇麵紗下的臉白了白,覺得自己大概早晚會被這樣的環境瘋。
魏薇最先去見了丁格爾鎮的鎮長,們乘坐的馬車上有威廉姆斯家族的家徽,馬車在進小鎮的第一時間就有人去通知鎮長了,這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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