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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譴者女王(被詛咒的女王)》 前 言

我是吸鬼黎斯特。記得我嗎?就是那個金發灰眸,寫了一本自傳,搖搖滾樂巨星,喝采的貪婪吸鬼。你當然記得。我企圖在這個燦奪目、讓真實邪魔毫無容馀地的絢麗世紀,化為邪惡的象徵。我甚至覺得自己這樣做,還算就一些德哩--存裝扮過的舞臺上,『扮裝』為惡魔!

在前一本書里,當我們結束時,我正邁向妙的前景:我們--我和我的人類樂團即將以舊金山為起點,展開一連串的、『活生生的』現場演唱會。音樂專輯十分賣座,我的自傳更是恰如其分地,同時在兩界掀起波瀾。

接著,卻發生了完全在意料之外的變局。唔,至『我』并未料想到。待會兒,當我離開你時,不妨說我正掙扎於要命的生死夾

只不過,現在一切都結束可。我熬過來了--顯而易見,如果我翹辮子,就無法在此和你談心,不是嗎?然後,全宇宙的灰燼都各自歸位;而理信仰被割裂出的隙現已封印妥當。或者說,至已經合上了。

我比以往更加憂傷,也更惡劣;同時,意識卻也更敏銳。我還無以計數地功人大增--雖然的那個人類前所未有地近皮表面,呼之出。我變某個傷慟的家夥,對於困住我的不朽織。

至於?加簡直是難以遏抑。雖然就生理需求而言,我已經不再需要飲維生。然而我對於所有會走的生的強烈念告訴我,這可難說得很!

你知道的,這已經不再只是對求,雖說是所有生命能化。但是,最蠱就在於吸那一刻的纏綿:吸飲、殺戮、華的心臟媾舞蹈。當獵化潰倒時,我覺得自己仿佛飽滿起來。我所咀嚼下的死亡,在我迷醉恍惚的瞬間,好像燃燒得和生命等量齊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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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那只是自欺罷了。死亡從未及得上生命,這也就是我不斷地劫掠生命的理由。如今,『救贖』和我已經分道揚鑣、天人兩隔。我明白得愈清楚,況愈糟糕。

當然,我還是可以偽裝人類。我們都行,無論再古老的吸鬼都有這能耐。領豎起,帽沿低,墨鏡架上眼眶,雙手進口袋里--詭計屢試不爽!現在,我喜歡以質料纖細的皮外套和牛仔來打點自己,再加上一雙適合步行的純黑皮靴。只是某些時候,我會打扮得囂張些,吻合我居住的當地南方人士喜好。

如果有人類靠得太近,一陣應的嘈雜波就從我上散逸出來。你所兒到的,是完全正常的『人類』。微笑閃現,獠牙輕易地掩藏起來。於是,人類就繼續走/他的關道。

有時候,我會甩開所有的保護措施,逕自以原貌外出。狂的長發、被著一件讓我想起古老時的呢絨風、右手戴上一兩個翡翠戒指。我疾行過這個可、頹廢的南方城市中心,穿過熙攘人群,或者沿著海岸緩緩踱步,品嘗溫熱的南方微風,欣賞和月一般潔白的沙灘。

沒有人會多看我一秒。我們周遭已經環繞太多神莫測的事--恐怖、脅迫、辛!它們會冷不妨地揪住你,然後又無可避免地喪失魔力,把你扔回傖俗無趣的琨世。每個人只怕都心照不宣:王子早已溜掉,而睡人大概早就死翹翹了!

對於那些和我一起生存下來的吸鬼伴們,一切照舊。他們和我分這個熾熱又鮮的宇宙角落:北洲大陸的東南角,絢麗的都會,邁阿。對於嗜的不死者而一言,這里真是再棒不過的狩獵場--如果真有這樣的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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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他們陪伴,真是大好了。這是很必要的,真的。我老早就向往這樣的魔窟,包含智者、堅忍的生存者、太古前輩,還有奔放純真的雛兒。

只是,變回這個匿名的不死者份,真是讓我心痛。尤其,我又是如此貪婪的小怪。超自然的語無法我,無法取代味無比的人類歡呼與崇拜。櫥窗里的專輯唱片、樂迷在舞臺下激好!無論這些人類是否相信我真的是個吸鬼,那并不重要。最棒的是,在那一刻,我們融合為一。我的名字是樂迷們呼喊的符咒!

現在嘛,已經沒有專輯唱片,我再也不聽那些歌曲了。我的自傳吸鬼黎斯特,連同夜訪吸鬼安全地偽裝小說。或許應該如此。我已經惹太多麻煩了,如你即將所見。

災厄:那就是我那些小小的惡戲所造就的果。我這個原本可為英雄或殉道烈士的吸鬼,終於得到那瞬間的結合……

你會想,我現在多學乖了,是嗎?嗯,是的。這倒是真的。

只是,重返影世界的滋味可真夠難。黎斯特再度變籍籍無名的惡鬼,爬伏在可憐的、對他一無所知的人類獵上。再度為令人傷的邊緣族群,永遠在角落,困在自己古老的地獄化里面,掙扎著善惡圣邪的道德課題。

在我孤寂的此刻,我夢想著某一間浸浴著月室,住著一個甜的孩子--套用現代的謂稱:溫的青年--會閱讀我寫的書,聆聽我的歌曲,是個用薰香信紙寫信給我的理想主義小可。在那段惡運的榮里,談論著詩與幻境的偉大,告訴我,我是真正的吸鬼。我遐想著潛線黯淡的臥室,我的書就擺在床頭幾上,包里麗的天鵝絨書套。我的肩頭。當我們四目相視時,我微笑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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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斯特!我一直相信你的存在。我知道,你一定會來找我。』

當我俯時,我用雙手的面頰。

『是的,親的孩子。』我回答,『你可知道,我有多你,多你。』

或許,會認為我在歷盡折磨之後,顯得更加人。經過我所目睹的、那些意料之外的恐怖,我所承的無可避免的痛苦、災難使我們更有深度,擴展我們的心靈。這可真是天殺的真相!是的,如果這些苦難沒有毀掉我們,沒有燒樂觀、靈、保有異象的能力,還有之於單純但是不可或缺的事的敬意。

如果我說得太苦,請原諒我。

我沒有權利以被害者自居,禍患是我掀起的。而且,正如他們所言,我好歹還保住小命,但是多得數不清的同族卻死得很慘,更甭提那些遭到池魚之殃的人類。我罪證確鑿,非得付出代價不可。

但是,你知道嗎?我還是不全然理解所發生的一切。我不知道這究竟是一場悲劇,或者只是毫無意義的瞎鬧,還是,某些晶瑩麗的東西將因為我闖的禍而誕生,救我逃出殘敗的惡夢,將我投灼灼燃燒的救贖華。

我永遠都不會知道答案。重點是,已經結束了。而我們的世界--我們詭的巢--變得比以前更小、更幽黯、也更安全。我們的世界再也難以回復以往的盛況了。

令人困的是,我居然完全沒有料到這場災變。但是,我真的從未預知任何由我起的事件的結局。就是那種危機蠱著我,那無限的可能,使我在永恒的懷抱里流連亡心返、難以自拔。

畢竟,我還是那個兩百多年前的黎斯特呀!那個躁、沒有耐心、濫又好斗的家夥。當我在十八世紀末奔赴黎、為舞臺劇演員時,我所慕的是起始--幕掀的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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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那個認為我有能耐活過千年的吸鬼的話是對的:我們不會隨著歲月改變,我們只是愈來愈像自己。

換言之,當你活了幾百年,你是會增添一些智慧。但是你也有充分的閑暇時,讓自己惡化得連敵手都額手稱慶。

我還是那個不摺不扣的惡魔,占據舞臺的年輕男子,想讓你仔細注視我、甚至上我。我竭盡所能,只求能夠逗你開心、魅你,使你原諒我的一切惡行。恐怕偶爾的辨認與接永遠是不夠的,我不得不這麽說。

但是,我說的太快了。不是嗎?

如果你讀過我的自傳,你就會明白我在說啥。

好啦,讓我們來溫習一下。誠如我所言,我寫書與出音樂專輯的目的是要現,要讓自己曝--即使只是在象徵的層次。

至於說到人類會真的達到真相,領悟到我的真正份,我可是被那個可能弄得很!讓人類來追獵我們、殲滅我們。在某方面,這是我愚蠢的夢想:我們沒有資格存在,人類應該宰掉我們。還有,想想那些戰役!噢,要和那些真正明白我為何的人類作戰……

只是,我并未真的期待它真。搖滾樂手的扮相是我這種魔最完的包裝。

唯有我的同類會當真,會決定要懲罰我的所作所為。當然,我可是仰賴這一點喔。

畢竟,我在自傳里說出我們的歷史,告解我們最深沈的辛那些原本是我發誓永不泄的事跡。而且,我在白熱燈與攝影機前大步招搖!如果萬一有個科學家到我,或者某個激灼過頭的警察,在日出前五分鍾,因為我犯微小的通規則而困住我,將我監、檢驗、查明正、歸類人檔在我無助的日沈眠期結果,將會滿足大眾最糟糕的疑慮。

再怎麽樣,那實在不太可能。過去與現在皆如此。雖然那可真是有趣,真的!

然而,我的同族會因為我所招惹的危機而氣壞了。他們會想要活活燒死我,或者把我撕裂千萬片不死的碎屑。大多數是那些年的吸鬼。他們太笨了,不知道我們其實安全得要命。

當演奏會之夜愈發近的同時,我發琨自己已在夢想著那些戰役--摧毀那些和我一般濘惡的東西,是多麽怏悅呀!在罪徒的上刮下傷口,一次又一次地肢解我自己的意象。

然而你知道,是在那里的純然喜樂--創造音樂、創造劇場、創造魔法!那是最終的憑藉。我只是想要『活著』!我只想再次為人類。那個兩百年前到黎去求發展的人類演員,在那里這逢他的死亡,但是,他應該在最後的關頭得到他的時機。

繼續我們的前提要;演唱會很功。在一萬五千名尖的人類樂迷面前,我得到了我的時機。而且,我最鍾的兩位不朽者,路易斯與卡布瑞--我所制造的吸族,同時也是我的夫與婦--也往場觀看。我已經和他們分離大多年了。

在那個夜晚終結之前,我們席卷那些想懲罰我的不流吸鬼。但是,在這些小沖突中,我們多出某個形的同盟。在能夠傷害我們之前,那些死敵就一團團的火焰。

然後,早晨近了。我實在大興高采烈,所以無法認真思索危險的可能。我忽略卡布瑞的冷靜警示--真想再擁抱一次向已,正如以往,我忽略路易斯沈的疑慮。

然後,就是那窘境,以及吊人胃口的懸疑……

正當近卡梅爾谷地,而我就像每一個吸鬼一樣必須閉上眼睛休息時,我騖覺到自己不是唯一在地洼的生。不只那些年的吸兒,我的歌曲更喚醒了最古老的沈眠的始祖。

接著,我發覺自己就在最驚心魄、充滿各種危機與或然率的時刻。我就這樣死減?還是,或許我會再次重生?

現在,為了告訴你完整的故事,我得將時間往前推一點點。

我必須從演唱會的十夜前左右開始,讓你進那些其他的角的心靈。他們對於我的書或我的音樂各有反應,而我當時卻幾乎完全不知

換言之,我得重新建構當時發牛的許多事件。而以下提供你閱讀的篇章,就是我重組的果。

所以,我們會跳過往那種纖窄、詩意的第一人稱單數敘述。我們將利用許多人類作者已經玩過的技法:進許多角的心靈世界。我們會疾馳過所謂的『第叁人稱』與『多重敘述觀點』。

最後順便一提的是,當那些角認為我貌無此、或魅力不可抗拒等等……可別以為那是我要他們這麽說的。那是他們事後告訴我的,或是我運用超知力,從他們的腦袋里挖掘出來的訊息。我不會說這種謊言……或者其他謊言!我只能當這樣一個艷的小惡魔,那是我中的簽牌。那個將我變這德的老怪,就是看上了我的長相。大約是如此,而這種意外在全球各地也不時發生。

終究,我們活在一個充滿意外的世界,唯有學準則是可確定的。我們永遠會不斷地揮扎於善與惡的議題,竭力締造一種倫理的平衡點。但是,像在夏日雨後的街道上、街燈閃爍的華,或者在夜空發的煙火--這種殘忍的卻是無庸置疑的。

現在,請確知這一點:雖然我要離去了,但在恰當的時機,我會帶著完整的察力回來。坦白說,我真恨自己不是從頭到尾的第一人稱敘述聲音。引用大衛考柏菲德(注1)的話;我真不曉得自己是這故事里的英雄,或是害者!但是,無論是那一種,不都是我在掌控節嗎?畢竟,我是真正在說話的敘事者。

哎,我為吸鬼族的特派行員,并非整個故事的重心。虛榮的念得等一等。我要你知道,我們究竟發生了什麽事--縱使你從未相信其真實。如果只能生存於小說的場域,我也要有一點點意義,一點點連貫,否則,我會瘋掉!

所以,在我們再度相逢之前,我會一直思念你。我你,我希你就在這里……在我的懷抱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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